旅游购物是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之一,旅游购物属于旅游消费中的弹性消费,旅游购物消费占旅游者总消费的比重,是衡量一个地区旅游业是否发达的重要指标。就国际通行的标准,旅游购物比重占旅游业收入的50%左右,目前我国旅游购物消费占旅游总消费约在25%至30%,而我县目前只占了2%至5%左右。
2002年,我县第一家专营仙居土特产品的“李老汉”神农土特产品店对外营业,标志着我县旅游购物业开始启动。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县已开发了白银、杨梅饮品、茶叶、土特产品、工艺品等5大类旅游商品,同时,还发展了杨梅果园观光游,初步形成了旅游团队购物。但游客在仙居整个旅游支出中旅游购物占到的比重几乎只在2~5%左右,与我国、国际目前通行标准差距甚远,成为我县旅游业发展中的一大薄弱环节,影响和阻碍了我县旅游业的整体发展。
2006年11月,县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第四次会议提出,把我县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旅游休闲胜地的宏伟目标,今年8月,县委作出了《中共仙居县委关于加快建设长三角地区重要旅游休闲胜地的决定》,把旅游工作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决定》提出到2010年,确立起旅游业在县域经济中的重要支柱产业地位,初步建成旅游经济强县。要实现这一目标,近期我县必须加紧加快旅游购物业发展,完善“购”要素,增加旅游附加值。
借今年完善《中共仙居县委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一机会,增加对旅游购物业的扶持力度。一方面鼓励兴办购物业。对新建营业面积达到一定规模、首期投资达到一定金额的投资商给予土地征用、立项办证、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同时给予一定的资助。另一方面,扶持旅游购物点做大做强。对经营业绩优秀的购物点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另外,鼓励开发优秀旅游商品。建议县政府设立旅游商品开发专项基金和开发奖,鼓励企业和个人设计、开发旅游新产品。同时,建议县政府定期举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旅游商品展览会、消费者最喜爱的旅游商品评选等活动,对活动中获奖的企业或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为完善购物环境,营造旅游购物氛围,一方面要加大对硬环境的改善,建一条集购物、休闲、娱乐于一体的风情街,为来仙游客提供一个舒适、齐全的购物休闲环境。同时,要重点培育几个上规模、上档次、配套设施齐全、管理服务规范的特色旅游购物点。如我县可因地制宜地投资一个大规模的中国白银批发零售市场,也可开发一个上规模的加工杨梅酒、杨梅饮品的工业观光购物点。另一方面加大对软环境的改善,着重加强营造旅游购物氛围,提高购物点管理水平和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质量。
积极鼓励企业参加各级举办的旅游商品展览会、旅游商品评选赛、ISO认证、绿色食品认证以及创驰名商标、著名品牌、诚信企业等活动,提高旅游商品和企业的知名度,树立企业品牌意识。在旅游商品开发与设计上,要注重丰富商品的文化内涵,突出旅游商品纪念性、艺术性、实用性及礼品性等特点,做到旅游商品集观赏性、创造性、地域代表性、便于携带性及商品包装的精美性于一体,开发和设计出具有区域特色、蕴含一定文化内涵、有一定纪念意义的旅游商品。
转变目前旅游商品经销商等客人上门来买,守株待兔,局限于本地客人的营销观念,变被动为主动,变守株待兔为主动出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广告宣传、参加展览会和旅交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旅游商品的宣传推广力度,拓宽商品销售渠道,提高商品市场份额。同时,要加强旅游商品营销队伍的建设,加大对旅游商品的营销力度,挖掘潜在客源市场,提高商品销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