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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得到法律援助?

2008年5月14日 9: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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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的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的一种制度。服务的形式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符合法律援助资格的申请人,在民事、行政、刑事诉讼代理中提供代理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务,目的是确保任何具备充分理由提出诉讼或答辩的人,不会因缺乏经济能力或处于弱势地位而无法打官司,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县司法局陈焕友介绍,可以接受免费法律援助的人包括: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申请人应提交具有代理资格的证明;社会特殊群体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事由系本区行政区域内法院及其他机构管辖的;有充分理由说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且有实现权利可能的;本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等。

  法律援助的范围为:刑事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的法律事项;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来源:仙居新闻网)       [作者:沈琴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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