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说 :“他是个工作狂,忙起来就连饭都忘记吃”。家人说:“别说一两天,有时一两个星期都见不着他的身影,他的家在单位。”认真负责、务实执着,这就是张理纬对待工作的态度。
2004年张理纬同志成为林业公安科一位民警,2005年调至森林防火办工作。从事林业工作几年,他 坚持创新思维和努力工作,使我县近几年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各项损失指标较往年都有显著下降,其中2005年和2006年森林受害面积较2004年相比分别下降75%和85%。由于森林防火工作创新,成绩显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发了专题简报全面介绍我县的森林防火工作经验。张理纬负责的“平安林区建设”也被省林业厅肯定为工作创新亮点,并发了专题简报在全省内作典型经验来推广。张理纬个人也先后被评为“2006年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2005—2007年度台州市森林消防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县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心系防火 忘我工作
自调至森林防火办工作,张理纬一人担负起全县森林防火的具体工作。在他的日程表上,没有节假日,手机24小时开机,只要一出现火情,他总会在第一时间赶到指挥室或火灾现场进行森林火灾扑救的协调工作。都说隔行如隔山,面对全县199.7万亩森林的防火压力和新的工作环境,为了适应新工作,他充分利用休息时间,自学森林防火专业知识,掌握森林消防器具的装卸和操作。除坚持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外,他还给自己提出了脑勤、腿勤、嘴勤、手勤的“四勤”工作要求。
由于森林防火任务艰巨,通宵达旦地工作也就成了家常便饭,在张理纬的办公柜里摆满了生活所需品,饿了就泡方便面,累得受不了就躺在防火值班室的床上稍息一下。尤其是每年的元宵、清明期间,吃住都在单位,用废寝忘食来形容他的工作一点也不为过,以致他的家人说:“别说一两天,有时一两个星期都见不着他的身影,他的家在单位。”同事也常说他是“工作狂,忙起来就连饭都忘记吃”。别说元宵、清明节不能回家,有时的年三十也是在办公室度过。2006年的大年三十,因忙于1起森林火灾的扑救及调查,直至凌晨1点多才回的家。3年来,他加班累计超过100多个工作日。见他日益消瘦的身体,领导和同事们劝他多休息,而每次他总会搪塞着说:“忙完了这阵子再说吧。”
去年4月8日,在顺利完成了清明期间这一最关键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后,张理纬因劳累过度导致胃出血病倒在工作岗位上。而他为了不让领导和同事担心,只说因家里有事请了几天假,当领导和同事得知去医院看望他时,此时的他却还躺在抢救室。住院期间,一天接不停的电话谈的也都是工作上的事,没住几天院的他不听医生劝阻强行出了院,归心似箭地回到了办公室埋头整理材料、统计数据。
爱岗敬业 力求创新
对于工作,张理纬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面对我县森林防火严峻的形势,在人少任务重的情况下,他坚持工作创新,积极落实防火措施。2006年他提出了村与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的思路,并完成对乡级政府直至每村每户的森林防火责任状的签订工作,共计10万多份,签订率达98%,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他还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分析近几年我县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起草并建议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严禁林区内明火上坟祭祖的通告》,由于措施得力、宣传到位,使明火上坟引发的森林火灾从2005年占全年总数的77%降到07年的30%。他提出完善《仙居县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仙居县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调整充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和职责等诸多建议,被县委县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采纳,同时亲自担起了各类制度的起草工作,使我县的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为提高全民防火意识,2006年的清明他协同县总工会、移动公司等单位发起了“改明火上坟陋习,倡植树献花新风”的千人签名活动,20007年清明他通宵书写《致中小学生的一封信》并在公共场所发放给中小学生,每年他都亲自到剧院门口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现场咨询。为努力提高我县对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张理纬亲自参与组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20支、986人,3年来组织并参与培训森林消防队员近2000人次,促使全县200多名专职护林员签订了管护合同,做到了“人员、报酬、职责、管护范围、管护措施”的五落实。
2004年,我县只有数台风力灭火机,如有多处发生火情就很难保障灭火设施的供应问题。在张理纬多次建议下,购置了200多台风力灭火机、油锯、灌割机等森林消防器具,扭转了扑火只靠钩刀、树枝的落后局面。并着手“森林防火视频监测系统”建设的筹备工作,促使我县的森林防火从原来单一的“人防”向“人防+技防”转变。同时积极协助处理50多起森林火灾案件,有效化解林区不稳定因素,减少了各类矛盾的激化。通过努力,促使我县的森林防火工作由原来的部门行为上升为了政府行为和全社会行为。
作为森林公安,打交道的总是偏远的山林和贫穷的村民,山高路远、早出晚归已成了森林公安办案的一种固有现象。每到现场办案,他总会自备干粮,以备饥饿之需。如果周边有村落的话,有时就会在村民家吃便饭,可每次吃完饭他都会按单位规定的给钱。有一次他和同事在山村办案吃完饭后,以每碗面10元的标准给钱,村民婉言拒收,当他说明纪律并坚决要村民收下饭钱时,村民感动地说道:“你们这些工作人员真是好!”。作为森林警察大队的民警,他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讲原则、讲党性,不徇私情。在张理纬的血液里,流淌着的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一行政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