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晚上,椒江交警大队非机动车管理所民警在云西路金三角地段执勤时,查获陈女士驾驶摩托车时未戴安全头盔,被处罚教育后,她还连连称谢!有些人不禁要问:“被处罚了,还有连连称谢的,为什么呢?”
原来当晚九时许,非机动车管理所民警在云西路金三角执勤时发现有一位妇女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浙J9xxx的二轮摩托车慌慌张张地迎面而来,民警马上示意该妇女靠边停车。经民警询问:该妇女姓陈,家住椒江区中山西路,身上未带任何证件。按规定查实驾驶人身份、有无前科、驾驶资格等轨迹,告之当事人处理情况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后扣留车辆,再作处理。
但此时民警并没这么做,反而耐心询问了该妇女为何未带证件。了解到该妇女是来白云加油站加油的,因出来匆忙,忘带了驾驶证、行驶证,手机也忘了带,家里只有一个小孩在家的情况后,民警马上拿出自己的手机给妇女,让她打电话回家告诉小孩别出家门。并根据该陈女士自报的名字查到了陈女士的驾驶证、行驶证情况。这时,民警当场指出她穿拖鞋,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未戴安全头盔等各种违法行为,告之按规定应扣留车辆。陈女士意识到自己错了,违反了交通法规。民警考虑到其实际情况,只对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的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作出了单项处罚。陈女士签完字后,连声说:“你们警察的执法富有人性化,谢谢,谢谢!你们辛苦了。”同时,陈女士表示以后一定牢记民警的教育,告诉身边的每一个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场的群众看到纷纷称赞,都说,这样的执法“好!”